立法會去年初邀請喺議事堂經歷咗二十二個寒暑嘅前秘書長吳文華(Pauline),撰寫一本有關議會程序手冊嘅「天書」,記低多年來議事規則變遷,預定三年後起貨。話咁快就過咗一年有多,原來天書首部分,即係介紹立法會歷史、組織及程序嘅篇章已經接近完成,合共一百六十五頁,下個月就會上載立法會網站。我哋先睹為快,發現「貪曾」前特首曾蔭權爵士及民主黨(白鴿黨)新舊立法會議員都留下污名,從此遺臭萬年!
睇番天書第一部分,分咗六個章節,講番議事規則及其前身會議常規嘅演變、立法會憲制權力同組成、議員宣誓同申報利益、秘書處成立同支援議員、行政立法關係、以及立法會轄下委員會變革。當中有章節提及答問大會,其實係港英年代遺留下來嘅產物,到之後嘅特首就蕭規曹隨。天書話有需要時立法會可以舉行特別答問大會,而呢個「前無古人」之舉,就係由貪曾寫下史冊。
貪曾兩年前被東方報業集團踢爆「貪盡海陸空、歎盡省港澳」後,同年三月一日就應立法會內務委員會要求,出席特別答問大會,「就一連串圍繞他接受朋友款待及在深圳租用一個住宅單位的事件」答覆議員質詢。如果大家記得嘅話,當日貪曾扮晒可憐谷眼淚,可惜啲戲屎過「茄哩啡」,谷極都谷唔出眼淚,眼睛雪亮嘅市民自然睇得一清二楚。
除咗答問大會外,立法會回歸後決定沿用以前立法局嘅委員會制度,只係唯一因應《基本法》而新增咗調查委員會,用作調查議員行為不檢,呢個委員會開齋之作,就係為咗○九年白鴿黨議員甘乃威涉嫌求愛不遂解僱女助理事件,最後委員會對佢表示「遺憾」。
另外,立法機關嘅決定涉及唔少金錢利益,早於一九二九年會議常規就列明,議員唔可以就有直接金錢利益事宜參與表決,九一年起更設立議員登記及申報個人利益嘅機制。及至○六年,立法會更決定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需要考慮對申請發還工作開支及預支營運資金嘅投訴,但天書就寫得好隱晦,冇講咩原因要咁做。
不過,睇番資料就知道此舉係因為白鴿黨議員涂謹申喺○四年被揭發嘅「匯標事件」,當時佢用公帑租用自己同白鴿黨持有嘅「匯標公司」旗下物業作議員辦事處,因而被質疑變相用公帑資助佢供樓,更一度被要求辭職,所以後來先要修改規則堵塞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