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律師夫婦包攬訴訟 男候懲女脫罪

【本報訊】一對律師夫婦聯同一名顧問公司的男顧問,涉嫌在○一年十一月至○七年四月間的七年間,處理廿六宗交通及工傷意外的民事索償時,向申索人聲稱「不成功不收費」,涉及賠償金額達七百萬元,而他們共抽取了約一百四十五萬元服務費。

男顧問亦罪成

三人事後被控廿六項分享訴訟成果罪,經審訊後,法官昨於區院裁定男律師和男顧問所有控罪成立,准保釋至本周四判刑,律師妻子則因證據不足獲判脫罪。

被告依次是男顧問葉漢明(六十歲)、律師楊潤康(四十四歲)及其妻羅婉清(四十九歲)。法官裁決時指,首被告向民事案的事主提供協助純為個人得益,而次被告則提供律師服務,認為二人是共同行事。且眾事主與被告簽訂的協議中有條文,指事主若改聘其他法律代表或申請法律援助,事主需作出賠償,法官認為此條文亦反映首及次被告是共同犯事,因此裁定二人罪成。

案件編號:DCCC 216/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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