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女法官教控方寫粗口字

先在美國南加州大學取得學士,之後在北京大學考獲碩士的男尖子,處理感情事卻一塌糊塗,先向舊愛在兩個月內打出一百四十個「無聲電話」滋擾,且發出威嚇會斬死她母親的手機訊息;遭心儀女神拒絕後又不斷致電滋擾對方,並向兩女發送「粗口短訊」。被告昨於粉嶺法院承認不斷打電話等三罪,裁判官嚴斥他「讀壞書」,下令將他收押候判。

聆訊期間,裁判官發現案情所寫的某個粗口字眼全部「寫錯字」,質疑意思完全不同,即時庭上指正「寫少咗個門字」,控方立即在該些字眼上補回「門」字旁更正,讓聆訊得以繼續。

被告馮翰文(廿七歲)承認兩項不斷打電話罪及一項刑事恐嚇罪,控罪指他在去年十至十二月間,無合理因由而向兩名女事主鄒嵐和周淳,不斷致電旨造成煩擾;又恐嚇會斬死鄒母,意圖令鄒受驚。

在控方讀案情期間,主任裁判官吳蕙芳發現被告向兩名事主所發送的「粗口短訊」中,其中兩句「你老母×」被寫成「你老母西」,質疑「寫少咗個門字」,可能令句子意思完全不同,控方聽取裁判官意見後即時更正。

辯方求情時強調被告背景良好,父親是退休校長,母親是現職公務員,被告在美國南加州大學學士畢業,又在北京大學取得財務課程碩士,現於香港一間財務公司任職。其父致函法庭自責沒有教好兒子而羞愧,然而,裁判官反認為是被告「讀壞書」,指斥他學歷雖高但似乎「讀咁多書都無用」,現先索取他的社會服務令報告至五月十三日判刑。

怨事主母反對拍拖

案情指,被告和女友鄒嵐本是大學同學,兩人於一二年十月分手;周淳則是被告朋友,但她拒絕被告的追求。被告疑作報復,在去年十至十二月間,向鄒嵐發出一百四十個無聲電話,並曾發出十五個手機短訊,內含「你老母×都唔×出聲」等粗言穢語,當中更揚言「我搵人斬死你老母」。另外於同年十至十一月間,周淳也收到卅一個滋擾電話及數個「粗口短訊」。

兩女先後報警,警方接報後到被告住所搜查,檢獲涉案的三張電話卡,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與兩女有感情問題才犯案洩憤;又埋怨因鄒母反對,令他與鄒嵐分手。

案件編號:FLCC 1365/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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