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憑試考同性「結合」

今屆中學文憑試再現具爭議性試題!倫理與宗教科昨日開考,其中一題選答題問考生是否同意立法容許同性伴侶「民事結合」,專家分析,此題雖涉人權及性婚姻家庭概念兩個單元,但目前社會上對同性婚姻仍存極大分歧和爭議,擔心考生答題表現或受就讀學校宗教背景影響,又或因部分保守的老師課堂上迴避與學生討論與同性戀相關的問題,以致影響考生答題發揮。

亦問斯諾登事件及安樂死

八百八十多名考生昨應考文憑試倫理與宗教科卷一及卷二。其中,卷一甲部必答部分設四題,包括問及有關道德判斷偏差的因素、從規條功利(效益)主義觀點解釋守法是合乎道德的理由、以工具價值概念說明「誠信」的重要性,及舉例說明人們對某一項美德的評價是有可能改變。

至於卷一乙部選答題,包括從倫理學角度討論應否立法容許同性伴侶「民事結合」、從傳媒倫理角度討論美國叛諜斯諾登事件、從環境倫理角度討論港人應否改變生活習慣以減少資源消耗,及從倫理學角度討論安樂死問題。考生須四選二作答。

社會欠共識 無法例引用

課程發展議會─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倫理與宗教委員會成員龔立人分析,選答題問及考生是否同意立法容許同性伴侶「民事結合」,觸及社會敏感議題,形容考評局有勇氣的嘗試,但考生欲取高分並不是易事,「而家本港仍未就性傾向歧視立法,所以答題難引用法例,加上社會未有共識,所以如選答呢題,要攞高分都唔易。」

他擔心考生答題表現,或受就讀學校的宗教背景影響,如部分宗教的既定立場是反對同性戀,或會單向式向考生灌輸其宗教立場;而部分保守的中學或老師,為免尷尬寧選擇迴避與學生討論同性戀相關的問題,導致考生在一般課堂上較少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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