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近情者多藏奸,廉署調查貪曾案已超過兩年,至今依然無聲無息,究竟是甚麼原因呢?官官相衞也許是其中一個原因,而更主要的原因恐怕是有人蓄意「毀屍滅迹」,令廉署老鼠拉龜。
貪曾下台前後,特首辦銷毀大量機密檔案,有些屬於董建華時代的資料,這沒有甚麼特別,唯獨是「付款通知書」一項包括貪曾任內多年的資料被銷毀,這點最耐人尋味。正如有人質疑,特首是香港最高領導人,特首辦的行政檔案具有歷史價值,為何要急於銷毀呢?例如,當年禮賓府用了多少錢裝修、花了多少錢養錦鯉、喝了多少茅台酒、拿走了多少葵花雞和增城菜心等等,這些資料難道見不得光嗎?平生不做虧心事,半夜敲門也不驚,如果貪曾行得正企得正,根本沒有必要「燒數簿」,相反,他愈是遮遮掩掩,愈顯得心中有鬼。
香港的事情就是如此荒謬,表面上有法可依,實際上無法無天。貪曾隻手遮天,濫花公帑固然無王管,連政府機密檔案也可以任意銷毀,奇哉怪也。其如意算盤是,即使日後被檢控,亦可能因為單據及證據被毀而脫身,問題是,他躲得過初一,躲得過十五嗎?正義也許會遲到,但不會不到,貪曾的案子終須有個了斷,廉署不可能無了期拖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