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角膜離奇棄商廈後梯惹虛驚。金鐘太古廣場梯間,前日驚見一個載有眼角膜的速遞公司紙箱,警方向收件人了解,他聲稱接受任職眼科醫生的內地友人委託,在美國一間眼庫訂購一對眼角膜,寄至其在上址辦公室,以測試運送所需時間,現測試已完成,遂將眼角膜棄置。警方相信事件不涉刑事成分,已通知收件人妥善處置。
前日下午四時許,太古廣場姓余(五十三歲)保安員巡邏時,發現一個速遞公司紙箱被棄置在三樓梯間,他初時不以為然,惟至晚上九時許仍見紙箱,遂上前查看,發現紙箱貼有封條,並有標籤標明貨物為眼角膜,他擔心有人錯誤棄置物品,報警求助。警方經翻查閉路電視片段,發現紙箱由在上址工作的姓王男子棄置,遂聯絡他了解事件。
據悉,涉事眼角膜由一名六十五歲美國漢病逝後捐出,存於美國眼庫,眼庫早前接獲香港姓王男子訂購眼角膜,遂於本月十一日經速遞公司寄出,前日送抵太古廣場一個辦公室,由王簽收。
王向警方聲稱,受姓陳內地友人所託,訂購眼角膜空運來港,以測試在內地訂購直接寄往內地,還是經香港訂購轉寄時間快。該眼角膜並非移植手術之用,故寄抵香港簽收後即可丟棄。王因未能找到垃圾桶,故隨意棄於梯間。由於他持有合法文件,警方已將物歸原主。
海關發言人表示,任何人士擬把人類器官運進本港,必須先與有關部門取得進口證、許可證或證明書。
香港眼科醫學院院長周伯展指,未曾聽過有類似上述事件發生。他續稱,在恰當的運送手法下,眼角膜保鮮期為一周。運送時須符合規定,以保持細胞新鮮及預防細菌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