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譽為香港馬壇明日之星的華裔英籍騎師蔡明紹與妻子,去年六月參加船河派對,上岸後與同行人士乘旅遊巴回家途中,蔡不滿司機並無在他指定地方停車,在車上發難鬧事,最終獲下車後,他卻擊打旅遊巴的逃生門玻璃蓋。司機報警,警方到場調查時,蔡妻因阻止警員拘捕蔡亦同惹官非。蔡氏夫婦昨於沙田法院應訊,蔡承認一項刑事毀壞罪被判罰款三千元,而另涉普通襲擊罪則獲不提證供起訴。
至於蔡妻原被控的阻礙公職人員罪則獲撤,但法庭下令她需簽保一千元守行為一年。
被告分別是報稱英籍的蔡明紹CHADWICK Matthew Lee(廿三歲)、及任銀行經理的蔡妻衛文娟(廿一歲),控罪指蔡在去年六月十日於馬鞍山海典居外襲擊旅巴司機劉綽覦,及打破屬於旅巴一道緊急逃生門;衛原被控在同日同地阻礙男警許毅煒執行公務。
同案尚有另一報稱馬蹄匠的荷蘭籍男被告WIERSMA Haitze(四十七歲),被控兩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指他同日同地襲擊男子ALI Shazard及女子DENISE Annisa Ali,WIERSMA因不認罪而需受審。
辯方求情透露蔡明紹在今年一月與衛文娟結婚,現已懷孕的蔡妻七月誕嬰,蔡的養父母亦有到庭支持。
辯方指蔡在本案的行為並不反映本性,又呈上三封分別由騎師訓練學校校長陳念慈及兩名馬會職員所撰求情信,指蔡在○四年加入馬會,現已是一名成功的年輕騎師,曾先後贏得七十場頭馬,亦在英國及澳洲等地的國際賽中勝出;蔡在事發後已深感後悔,並賠償事主一千元。
案件編號︰STCC 116/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