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四十年代從影的資深女演員白荻(原名陳白荻),被捲入一宗物業業權的訴訟,遭其姪女興訟控告。
白荻的姪女指稱,早於廿三年前在白荻協助下買入尖沙咀一個單位,姪女指白荻沒有出資,但她為求方便,仍將白荻名字加入與她成為聯名業主,但白兩年前把名下業權送給女兒。姪女為此入稟控告白荻母女,要求下令兩被告將該個市值二百七十萬元的單位轉回她名下。
原告陳硯,據入稟狀稱,首被告陳白荻是原告的姑媽,首被告於九一年建議原告用積蓄置業,原告當時並無置業的經驗及相信首被告,原告其後邀請首被告一同參觀位於尖沙咀赫德道夏蕙閣的涉案單位,她們達成協議,原告購入該單位後,該單位由原告一人擁有,原告為了方便才與首被告一起作該單位的聯名業主。
入稟狀續指,原告於九一年以九十萬元買入該單位,首期、供樓款項和其他涉及該單位的開支都由原告一人支付,首被告沒支付過分毫。首被告卻於前年六月簽署文件,把自己的業權送給女兒,即次被告陳思紅,兩名被告其後拒絕把該單位轉回原告一人名下,原告遂興訟控告兩名被告,要求法庭頒令宣告涉案單位是屬於原告一人。
八十七歲的白荻昨晚在寓所接受本報訪問時透露,原告是她弟弟的女兒,白荻強調當年自己有份出錢購買涉事單位,不明白為何會被姪女控告。原告則透過電話表示,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評論。
擔任香港中華總商會婦女委員會委員的白荻,一九二七年生於杭州,十八歲在上海演話劇。她於四八年來港後加入影壇,擔任演員和服裝設計。她於數年前出版其回憶錄時,獲名導演許鞍華寫序,許鞍華更與邵音音、周驄、黎萱及曹眾等演藝界人士出席發布會支持好友。
案件編號:HCA 680/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