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婚姻亮紅燈 醉警圖吞槍

中年佗槍男警長疑醉酒乘的士往居住的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樓下,落車後他涉嫌在平台及電梯大堂舞弄佩槍,最後更醉倒花槽,佩槍跌在肚腩上,被保安員發現而報警揭發,警方事後更於的士內尋回一枚子彈。警長事後被捕現遭停職,他昨於觀塘法院再提訊,否認醉酒時管有實彈火器及彈藥及危險使用或罔顧後果使用火器兩罪,控方庭上透露被告曾於警誡下表示,因與妻子感情出現問題,當時其實打算吞槍自殺。法庭現將將案押後至五月十九日進行預審,屆時才編定開審日期。

遺失子彈 的士尋回

四十三歲被告朱仲明,在控罪書上報稱公務員,警察公共關係科證實被告事發時任職警長,現正停職。控罪指他在去年十一月廿九日,於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地下公眾地方,被發現在醉酒時管有一支已上膛的手槍及子彈;並於該宿舍二座的電梯大堂內,在罔顧他人安全情況下,處理該已上膛的手槍連子彈。被告現以一萬元保釋候審,期間不得離境及不准騷擾控方證人。

控方昨在庭上表示,將傳召十四名控方證人,法庭則會安排預審以確定需正式出庭的證人數目。控方透露案情指,被告聲稱當時先後出席兩個朋友聚會後飲醉,獨自乘的士返家,遭大廈保安透過閉路電視見到他拿出佩槍舞弄,包括一度將槍指向牆,更整個人醉倒花槽邊,佩槍跌在肚腩上,保安其後報警求助,事後警方再從被告曾乘之的士上起回一發子彈。

認事發時情緒低落

控方更指,被告被捕後曾在警誡下表示,因與妻子關係緊張,感情出現有問題,事發時情緒非常低落,故當時其實是想吞槍自殺。

案件編號:KTCC 124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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