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局豁免BSD安排混亂

政府為打擊樓市炒賣而推出買家印花稅(BSD),法案通過後,稅務局隨即透過律師行要求在二○一二年十月以後買入樓宇的業主提交法定聲明,證明是香港永久性居民及並非代人買樓,否則不獲豁免買家印花稅。不過,有業主就事件向律師樓及稅局查詢,職員竟「矇查查亂點」,令業主險無端白付手續費。立法會議員狠斥當局欠缺清晰指引,要求就事件檢討。

陳先生去年四月購入樓宇時已在律師樓簽署文件(IRSD-XXI),聲明屬香港永久性居民及首次置業,未料今年三月再接獲律師樓通知指須於四月底限期前按稅局要求簽立最新「法定聲明」(IRSD131),否則會被徵收物業百分之十五的買家印花稅,「簽多份『法定聲明』,咁即係又要畀多次錢律師樓,要畀成八百蚊!」

要求買家重辦法定聲明

陳指稅局職員對有關申請豁免亦「唔清唔楚」,「我打電話問稅局,職員話只要我上年簽咗份聲明就唔使再簽,但之後律師樓打去問又話一定要簽新過份新嘅,真係搞到一頭煙!」

稅局發言人表示,為審核買家印花稅的豁免申請,申請人需作出法定聲明以證明「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以及「代表自己行事」購入住宅物業。IRSD-XX1乃去年二月政府建議提高雙倍印花稅後所出的聲明範本,律師樓或已安排申請人以該範本作出法定聲明,倘該聲明的實質內容與IRSD131相同,只要有關聲明無含有「草稿」、「樣本」等類似含義詞彙,該局會接受該聲明正本為證明文件,買家毋須再辦理法定聲明。

議員斥指引不清促檢討

發言人又說,該局已就上述安排通知香港律師會,申請人亦可到民政署轄下各區諮詢服務中心或稅局直接辦理法定聲明。自「買家印花稅」於一二年十月引入後,就住宅物業買賣協議的加蓋印花申請超過七萬宗。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質疑稅局考慮有欠周詳,兼指引不清,令原保護本港居民利益的政策變擾民措施,促當局公布各種聲明身份的方法,免更多業主「使冤枉錢」。

「身份證已經可以證明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首次置業亦都可以喺辦理買樓手續一次過做埋,稅局要求額外咁去做宣誓,根本就係多餘!」律師梁永鏗指稅局現時並無公布清晰指引,坦言對各種豁免買家印花稅的宣誓方法手續亦「矇查查」,令律師樓被稅局「牽着鼻子走」。

記者:伍思明/攝影:黃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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