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案底纍纍的七十二歲女盜竊積犯石延娥,去年八月在葵涌一間店舖偷取染髮乳、手套等總值一百二十多元物品,經審訊被裁定盜竊罪成及判監半年,她早前向高院提出上訴,高院暫委法官胡國興即時駁回定罪上訴但同意減刑,更說:「對於慣犯,唔通要判終身監禁咩﹖」遂改判她感化兩年,讓她接受治療及輔導。
胡官昨頒下判詞解釋,如因上訴人違反感化令而認為她不應再次獲得感化機會,是太悲觀及負面的看法,如果控罪並非嚴重,法官以慈悲為懷,對弱者輕判的做法有先例可循,很值得倣效。胡官強調判感化有助上訴人消除盜竊癖,亦明言若她再犯必會判監。上訴人在干犯此案前已有七項盜竊案底,分別曾被判感化、罰款、緩刑以至監禁。
案件編號:HCMA 728/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