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例貨櫃屋、貨櫃舖無王管,於新界多如雨後春筍。元朗大馬路近水邊圍村行人路側原有多個小販攤檔,胡先生近日發現攤檔位置竟被放置大型貨櫃,並變身地產代理公司,質疑貨櫃舖屬違例建築,「咁都做得,我都可以起個貨櫃屋做生意啦!」
屋宇署發言人指出,該署接獲本報轉介前曾接獲舉報,派員視察後發現位置有一個構築物正在建造中,由於工程未有根據《建築物條例》取得屋宇署批准圖則和同意而展開,亦未能按《建築物條例(新界適用)修例》獲得豁免,故屬違例建築物。有關構築物屬優先取締類別,當局會根據規定向業主發出清拆令,着令於限期內清拆。
「咁大個貨櫃放喺度,又話接到舉報,點解到依家都仲未拆走?」胡先生指有關地產代理公司至今依然「門常開」,明顯無視清拆令,要求屋宇署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