剔除三除害劑 食衞局:非遷就內地

【本報訊】加強監管食物內農藥等除害劑殘餘的《食物內除害劑殘餘規例》今年八月生效,食物及衞生局月前突建議剔除條例內三種除害劑,原因是國際未有該三種除害劑統一殘餘物定義及含量上限,一旦採用美國或中國標準,另一方的進口本港食物就有機會超標。

被質疑不顧港食物安全

食衞局未有充分解釋惹起本港為「遷就」內地不顧食物安全質疑,有立法會議員促當局今在立法會相關事務委員會說明以釋除疑慮,食衞局則強調本港「遷就」內地而剔除了三種除害劑的說法與事實不相符。

食衞局今年一月提出修訂,指在接獲國家質檢總局建議後,計劃將三乙膦酸鋁、噻苯隆及三苯基氫氧化錫三種除害劑剔除。有電子傳媒昨引述專家指上述三物質有明顯毒性,質疑本港當局為「遷就」內地而不顧本港食物安全。

不過,食衞局昨晚回應時強調,有報道指港府為「遷就」國家質檢總局才刪除三種除害劑的說法與事實不符,重申經考慮及評估,認為刪除三種除害劑後不會帶來食物安全風險才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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