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管局補鑊 機場增卅酒店專車泊位

【本報訊】機場管理局上月中起實施新措施,限制在機場一號客運大樓外酒店及旅行社專車輪候區及上客區的車輛停留候客時間,並且徵收逾時停留罰款,新措施因欠缺配套設施支援,被批評對司機構成不便兼有濫收罰款之嫌。事件經本報昨日報道後有新進展,機管局昨指經與司機商討後,已在政府車停車場及一號停車場合共撥出卅個泊車位供司機使用,另外若司機的八達通卡因失靈或儲值不足,未能出閘,職員會先以人手開閘讓專車駛出,始另行收費,避免造成閘位「擠塞」。

機管局至今向相關專車發出三百張通行證,但輪候區只提供四十個泊車位,與上落客區距離較遠的四號停車場則提供一千二百個停泊位,但因位置較遠,司機多嫌棄而不選用。機管局昨向本報表示,已聽取司機的意見,在較近旅客上落客區的政府車停車場及一號停車場增加合共卅個泊位供司機泊車候客。

上月實施逾時停留收費惹不滿

機管局又指,早前發現在酒店及旅行社專車輪候區和上客區經常有車輛違規,包括逾時停泊,甚至出現「雙行泊車」及「三行泊車」,嚴重影響乘客安全,機管局曾多次向違規車輛發出警告信,並促請旅遊業車輛通行證持證人嚴格遵守通行證使用守則,惟情況未有改善。為維持輪候區及上客區秩序,確保道路安全,才於上月十日起,實施逾時停留收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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