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日前就延長公僕退休年齡提出四項建議,進行公眾諮詢,其中以現有公務員採取彈性處理爭議最大,有人擔心部門首長審批權過大導致出現「馬房文化」。對此,公務員事務局局長鄧國威強調延退安排會由最少三人的審批小組負責,確保公平公開,不會出現欽點的情況。話雖如此,但當局能否說到做到,只能拭目以待。
綜觀當局提出的四項建議,大原則是「新人新方案,舊人舊方案」。對於新入職的公務員,文職退休年齡由現時六十歲延長至六十五歲,紀律部隊由五十五歲延至五十七歲,由於一視同仁,爭議不大。但對於現有公務員延長退休年齡,當局建議採取近乎「翻閹」的彈性處理,卻引起不少非議,一般擔心部門首長握有審批權力,個人喜惡容易造成不公,跟上司相熟、關係好的有機會留下來,與上司關係不佳者,即使工作能力強也要走人,形成所謂「馬房文化」。此漏洞不堵塞,可能對公務員文化帶來長遠的負面影響,競相討好上司,甚至衍生腐敗。有紀律部隊團體認為,應將所有紀律部隊人員的退休年齡延至五十七歲,杜絕延退的徇私空間,這種擔心不是沒有道理。
事實上,退休公僕以合約方式「翻閹」近年儼然成為趨勢,當中出現不少制度性漏洞,如「翻閹」時既沒有公布理據,又沒有公開招聘,部分翻閹者更可以同時領取三份糧,包括長俸、翻閹工資以及在私人企業兼職的收入,既浪費公帑,又引起官商勾結的嫌疑。
食環署年前不經公開招聘翻閹二十多名退休公務員,個別獲翻閹的首長級公務員更獲得多份收入,被輿論狠批「益自己友」。歸根究柢,政府早年容許部門在「緊急或特殊」情況下,自行邀請合適人選申請職位,原意是靈活應付一些非長期的工作,奈何往往被人鑽空子,酌情權淪為濫權,靈活應付變成私相授受。
當然,因為擔心彈性延退遭濫用而要求一刀切延長所有現職公務員退休年齡,同樣不切實際。雖然公僕即將進入退休高峰期,現時每年約四千人退休,十年後將增至每年七千人退休,不少部門面對人手青黃不接的問題,但即使是每年七千人退休,也僅佔整個公務員隊伍的極小比例,未必真的會影響施政。再說,紀律部隊要求先讓所有人員延長退休年齡,如果其他部門也提出同樣的要求,那又怎麼辦呢?其實,各個部門員工的年齡層結構不同,短缺情況不同,工作壓力也不一樣,一旦所有公僕都延退,不僅妨礙公務員隊伍補充新血,影響基層晉升機會,也會造成人浮於事及濫竽充數的問題,對提高施政效率及服務質素有害無益。
一言以蔽之,公務員延退沒有完美方案,兩害相權取其輕,彈性處理現有公務員退休問題有其合理性,關鍵是要切實做到公開、公平與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