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頒布二十四年,由回歸當日計算,落實接近十七年,但至今未能為香港帶來民主。「民主」派認為這正是社會深層次矛盾長期未能解決的原因。但事實果真如此?
貪曾當政七年,勤於與富豪交遊,土地供應任由地產商勾地主導,又停建居屋,公屋興建投閒置散,造就失修舊爛唐樓業主以「劏房」出租發財。結果,全港市民叫苦連天,有財有勢有地有樓者,則額手稱慶。
以董建華腳痛下台當日,根據各項民調,貪曾民望之高,不論由中央欽點抑或普選產生,繼任者非他莫屬。因此,貪曾禍港關乎其個人道德操守,多於他是否普選產生,就如台灣巨貪普選總統陳水扁一樣。
唐英年被視為貪曾路線的承傳者,他出選行政長官,卻獲得「民主」派支持,民主黨何俊仁明知無望當選仍然參選,有意無意當唐英年B隊,二人齊口夾聲攻擊梁振英。
梁振英當選,致力緩和社會貧富懸殊,着力針對高企地價、樓價,包括重掌土地供應主導權,推出樓市「雙辣招」,更改社區土地用途興建單幢公屋等;實施「長者生活津貼」、「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等。
可是,「民主」派不顧此等措施是否有助紓緩社會矛盾,不論是否獲市民支持,企圖以一句「大灑金錢買民望」便抹殺一切,更小事化大以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受威脅等似是而非議題扭曲視聽,製造敵視政府輿情。
若果「民主」就等同選貪曾,選唐英年和跟他們關係千絲萬縷的地產霸權,其實不要也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