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踢貓案被告保釋候上訴

【本報訊】秀茂坪順天邨流浪貓「Miu Miu」慘被人當波踢至重傷,最終需人道毀滅,案中其中一名廿六歲被告楊翹宇,早前被裁定殘酷對待動物罪罪成及判監十六個月。他在獄中服刑三個月後,昨向高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法官准他以現金三萬五千元及其父的一萬五千元人事擔保保釋外出。控罪指,楊於前年十一月在順天邨天池樓十一樓殘酷地踢一隻貓。

案件編號:HCMA 96/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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