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被告原被控謀殺罪,昨於高院以精神失常為由改認誤殺罪,獲法官接納,並將她還押至下周四判刑。
指死者浴室裝攝影機偷拍
現年五十歲被告方玉華,曾任職商場保安,她承認在一二年十一月廿九日,於慈雲山慈正邨正泰樓寓所內,誤殺她當時八十四歲的丈夫黃偉江。案情指死者○四年與被告結婚,○九年被告持單程證來港,前年十一月三十日凌晨,被告報警自稱殺夫,現於慈正邨山邊迷路。警方接報後派員找回被告,又到被告住所調查,發現死者倒斃睡床。被告被捕後聲稱,死者偷她的錢,又在浴室裝攝影機偷拍其裸照,然後分發給她的同事,她遂拿刀刺死者。
案件編號:HCCC 226/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