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黑錢判監 楊家誠上訴

【本報訊】英冠球會伯明翰前班主楊家誠涉洗黑錢七億二千萬元,於本月七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五項洗黑錢罪名成立,被判監六年。楊家誠昨入稟高院上訴庭申請上訴,案件有待排期處理。另據悉,律政司亦已向法庭申請凍結楊約四億元資金,法庭將於下月三日處理有關充公資產的申請。五十四歲的楊家誠,本月一日被區院法官游德康定罪,其控罪指他於○一至○七年間利用自己及父親楊松的五個永隆銀行和滙豐銀行戶口,處理共逾七億二千萬元從可公訴罪行得益。法官指案件涉跨境元素,犯案時間長、金額大,須判處阻嚇性刑罰。據法例,楊須於定罪後廿八天內提出上訴。

案件編號:CACC 10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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