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對質商經局 通訊局逐點駁王維基

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昨日舉行特別會議,邀請香港電視網絡(港視)主席王維基、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通訊事務管理局主席何沛謙及通訊事務辦公室總監利敏貞等,首次就港視涉嫌違反《廣播條例》面對面公開對質。商經局及通訊局齊聲反駁王維基指控,強調沒有執法不公或持雙重標準。有議員更指出,若王堅持有法理依據,大可如期開台,再等當局執法後提出司法覆核。王歸咎通訊局遲遲未批准他興建訊號發射基站,何沛謙反駁,若建基站造成非法廣播,當然不會批准。

王維基昨日繼續在會上對港府及通訊辦提出多項指控,堅稱不論用任何制式傳送電視訊息,也有可能「入屋」,難以確保不會有超過五千個處所接收到,批評現行的《電訊條例》與《廣播條例》追不上科技發展。

用舊制加密傳訊便不犯例

王又再次質疑無綫及亞視的免費電視節目訊號,戶外也輕易接收到,變相無牌提供流動電視服務,質疑通訊辦為何不向無綫亞視執法。

何沛謙重申,只要港視沿用中移動舊有的CMMB制式傳送流動電視節目,或以加密形式發出電視訊號,便不會觸犯《廣播條例》。

指兩台非「要約」供流動服務

對於無綫被指無牌提供流動電視服務,他澄清有關問題的重點,是無綫有否「要約」市民收看其電視節目並簽訂合約,市民單純在戶外接收到無綫亞視訊號,不代表兩台有違規「要約」提供流動電視服務。他再次否認通訊局持雙重標準,強調《電訊條例》與《廣播條例》本身就是針對不同範疇,該局因而對該兩種服務及兩類持牌人有不同要求。

議員:倘有理據可開台等執法

議員謝偉俊指出,當年他以律師身份賣廣告也曾被指違法,但他認為自己有理並繼續做,最終被判勝訴,他認為如王維基堅持自己有理,大可如期開台等當局執法,而非自行宣布押後開台。王自言他並非不想開台,而是通訊局至今仍未批准港視興建基站。何沛謙再駁,港視須清楚自己建設的基站,其訊號會否有逾五千處所接收而導致違規。據了解,王維基明日會就興建基站問題再與通訊局會面,若港視承諾為訊號加密,局方有可能接納其申請。

會議臨近結束,泛民議員見自己出席人數較多,「突襲」提出動議譴責商經局,但多名建制派議員在表決前及時「歸位」,令動議被否決。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