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吟虎嘯:中港兩種「實際」之碰撞

中南海領導人提出香港的政改和普選行政長官要做到「三個符合」:符合香港實際,符合《基本法》的規定,符合愛國愛港原則。中央眼中香港最大的實際,就是香港乃直轄於中央政府的特別行政區,不是「主權獨立的國家」,香港雖然實行「高度自治」,但在中國單一制度下,香港的自治權是中央授予的,中央給多少就有多少,想甚麼時候收回去就收回去。香港更不可以「完全自治」。因此香港的政改、普選行政長官都和這種被授予的「自治權」有直接關係,最後「話事權」在中央,不在特區政府,更不在香港市民手裏。

這的確是香港的實際,最大的實際。照理說,港人應該面對實際,完全認命,在政改和普選問題上叩謝中央「給多少就有多少」的「自治權」賜予。然而,港人之中還有另一種力量也是不可小覷的「實際」,他們在政改、普選特首問題上有和中央完全不同的觀念,更不想認命。他們認為,不管是國家還是地區,人民都應享有與生俱來的普及而平等的選舉權利,無論是國家領導人還是地區領導人都應該由人民選出,由人民授予給予相應的管治權;選舉領導人的辦法也應由人民制訂。這就是「天下為公」、「人民為大」。很顯然這樣的觀念存在於許多香港人心中,這樣的「實際」,北京知否?

當然知道,但和中共的現實政治、制度利益相扞格,北京就不能正視更不能接受這樣的「實際」,此乃香港一切政治爭拗的總根源。這兩種「實際」相衝撞,大家的認知南轅北轍,使得對《基本法》有關規定的「理解」、對「愛國愛港」的理解也都不可能達成「共識」,中南海的「三個符合」只能要求「自己人」。

當然,觀念南轅北轍,在具體方案上能不能達成階段性的妥協呢?這是要有另一種面對現實的智慧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