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違保險「三宗罪」 遇事冇得賠

白牌車問題在本港時有所聞,近年除興起Apps電召貨Van外,亦有人借七人車載客穿梭中港兩地,或在港做旅客白牌客貨車生意。保險業界人士指出,白牌車違反保險「三宗罪」,一旦發生意外,司機及乘客傷亡及財產均不獲賠償。法律界人士更表示,市民「Call車」更有可能等同教唆司機做白牌車,因而負上刑責。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解釋,保險均不會受理任何違規行為索償,取酬載客屬違法行為,所以不受保障;另司機若沒有將意外時的事實,如實向保險公司披露,加上客貨車載客已經超出原有只許載貨的商業用途,一旦白牌車行駛途中遇上交通意外,亦不能如一般交通意外獲得汽車第三者保險賠償,市民只有自行向涉事司機追討損失。

明知違法照Call 乘客需負責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市民用Apps「叫車」紀錄更有可能成為犯罪證據,一旦警方在發生交通意外後,發現有人明知貨Van做白牌生意犯法,仍主動「Call車」,乘客將有可能觸犯教唆輕型貨車司機違法取酬載客的罪行,而教唆他人犯罪同樣適用於《道路交通條例》,兩者刑罰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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