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女子三年前透過社交網站聲稱出售一對波鞋予一名青年,惟青年兩次相約交收,女方均爽約,青年不忿下在其社交網站寫下事件經過,並警告他人小心。女子至去年中因財困時,想起當年曾遭青年公開「唱衰」下,大膽冒認成律師聯絡青年,訛稱他已因那次「唱衰事件」被民事起訴,要求賠償八千五百元了事,青年付款後始覺被騙報警揭發。被捕女子昨於觀塘法院承認一項欺詐罪,需收押至下月十六日待索閱相關報告始判刑。
廿九歲被告梁嘉欣,被控在去年五月二日虛假地向現年十九歲的張姓男事主表示,自己是在一宗針對張的民事訴訟案件中代表梁嘉欣的律師,而梁將會撤銷該宗民事訴訟案,條件是張需向梁支付梁就該案件所繳付的八千五百元行政費及訟費,意圖詐騙及誘使張轉帳款項至梁的戶口,以令被告獲益。
案情透露,被告與事主在一一年七月透過facebook認識,當時被告表示可向他出售一對波鞋,惟事主連續兩次約見交收均遭「放飛機」,他遂在facebook寫下被騙經過,告誡他人小心被告。
至去年五月,事主突然從facebook收到署名「阿健」的私訊,「阿健」向事主自稱是代表被告的律師,指事主因曾在網站「唱衰」被告兼披露了被告的個人資料,被告現正循民事途徑起訴事主;但若事主願支付被告所花的訟費及行政費共八千五百元,被告便會撤銷起訴。
事主不虞有詐,即日將錢轉到被告戶口,至同年十月才驚覺可能是受騙而報警。警方今年二月拘捕被告,警誡下她承認因「等錢使」而設局騙款,又直認該名律師「阿健」其實亦是她假扮。辯方昨求情指被告因財困及一時愚蠢犯案,現已認罪後悔,望可輕判,辯方又稱被告現仍從事網上買賣生意,月入約九千元。裁判官最終下令將被告收押侯判。
案件編號:KTCC 1497/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