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侵佔竊盜兩罪
兩涉案港女曾麗雲與邱曉彤,昨上午從宜蘭收容中心被帶到台北地檢署,與受害房東等原告一同出庭。雙方就和解金額談判並達成和解,房東當庭表示願意撤告。檢方則表示,兩名港女所犯的毀損罪雖可撤告,但若其觸犯法例為公訴罪,則仍由檢方偵辦,不得撤告,目前兩人仍有侵佔和竊盜兩項公訴罪,無法撤告。
另一遭兩女偷去帽子的原告士林服飾店主稱,於檢署與後者當面對質。曾、邱兩女表示知錯,並願意賠錢後,店方亦同意和解。兩女昨抵台北地檢署時,以毛巾包頭,並多次躲避傳媒鏡頭。有指二人同意賠償和解,是要換取檢察官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