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幽靈伯」再因偷麵包判監

【本報訊】本報早前報道引起薄扶林消防局「撞鬼疑雲」鬧劇兼踢爆局方保安漏洞的「幽靈阿伯」黃金,今年一月在緩刑期間於超市偷三個麵包,前日在東區法院被裁定盜竊罪成,判監廿八日,原本扣減之前還押日子,黃可於昨日出獄。惟黃另涉今年二月在同一超市偷三個麵包,被控盜竊罪,昨再於東區法院受審,結果同樣被裁定罪成,判監三日。而黃還涉第三宗在同一超市偷麵包案,於下星期一在東區法院受審。

報稱退休的七十一歲被告黃金,昨出庭時已剪掉白長鬚及長髮,他被控今年二月九日,於香港仔百佳超級市場偷竊三個午餐肉麵包,共值十一元。但被告裁定表證成立後自辯稱,他離開時見收銀機前大排長龍,他不想排隊,便將十一元給予排頭位的顧客,託他代為付款。

裁判官裁決時接納控方證人口供誠實可靠,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官寄語被告向社署或其他機構求助:「你年輕時對香港有貢獻,社會會照顧番你,唔好再偷喇,會愈判愈重o架。」

案件編號︰ESCC 529/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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