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鬧不休致情緒失控
涉事的五十八歲惡保母吳寶玲於香港出生,數十年前定居台灣,已有十多年保母經驗。她摔傷女嬰後報警將女嬰送院搶救,初時她向警方及女嬰父母謊稱,在抱女嬰玩耍時不慎失手將女嬰摔在軟墊上,但女嬰父母認為有可疑向媒體曝光事件,吳婦才認是故意摔傷女嬰。
吳指,女嬰當日被摔了兩次,首次是她不小心失手,隨後她立即抱起女嬰安撫,但女嬰哭鬧不休且極力掙扎,她氣得情緒失控,於是便鬆開雙手再次摔下女嬰。
據悉,吳婦月薪加伙食費共二萬新台幣(約五千港元),女嬰父母去年曾發現女嬰下體有瘀青,懷疑是吳婦擦拭下體時用力過度所致,但二人認為是偶發事件,沒有更換保母,不料卻釀成慘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