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常婦人姓吳(四十二歲),昨晨十時許,獨自到橫頭磡南道香港房屋委員會客戶服務中心,女職員接見她時,發現她手袋內藏一柄利刀,於是不動聲色通知同事報警。
綑綁手腳送院
警方派出戴頭盔及手持盾牌的警員到場,吳女當時在接見室情緒穩定,惟驚見警員出現,情緒異常激動,由手袋取出利刀揮舞,警員立即勸喻,惟她將刀架頸大叫,「我要走!」警員不敢妄動,從旁好言安撫,惟其情緒因過度緊張,出現抽搐,警員伺機將她勸服放下利刀,她企圖掙扎,需用布帶綑綁手腳送院。
房屋署發言人稱,女事主無預約到房委會客務中心時,職員懷疑她攜有可疑物品,於是報警。女事主家人正申請公屋,她非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