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綫斥《蘋果》報道失實

【本報訊】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無綫)昨日發表聲明,點名駁斥壹傳媒集團旗下刊物《蘋果日報》的報道失實,內容全是穿鑿附會,重申無綫過去收集數碼地面電視廣播的資料,均是在家中定位接收,並不包括戶外或移動接收,故不存在無綫違規提供流動電視服務的問題。此外,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昨日首度公開回應香港電視網絡有限公司(港視)涉嫌違反《廣播條例》、無牌提供免費電視服務的事件,強調相關法例及政策相當清楚一致,並無「整個氹畀人踩」,暗批港視主席王維基「超速」駕駛。

DTMB不能有效支援移動接收

無綫聲明指,《蘋果》昨日一篇題為「無綫滲透率被揭包括流動觀眾」的報道,內容全是穿鑿附會,強調無綫於○七年底推出數碼地面電視廣播時,為了解服務接受情況,曾於○八年聯同政府委託一家獨立調查公司,每季向家庭觀眾進行電話訪問,目的是調查在住所內收看數碼電視廣播的方式,收集數據包括用內置解碼器綜合數碼電視機收看、用數碼電視機頂盒收看,以及用電腦透過USB數碼電視接收器或內置數碼電視卡收看等,但不包括戶外或移動接收。

聲明又說,無綫採用的DTMB廣播制式及技術參數設定,均以定位電視接收為本,並不能有效支援移動接收,畫質並不理想,影響觀眾收看電視的樂趣,更不可能作為流動電視服務的商業運作模式。

蘇錦樑暗批王維基「超速」駕駛

此外,蘇錦樑昨於立法會表示,當局對不同種類的電訊及電視服務,有不同法例和政策,但都是相當清楚和一致,其中網絡電視規管最為寬鬆,只須符合如《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等便可;「入屋」免費電視規管最嚴格,電視台的技術和資金均達到相關規管要求;至於流動電視則屬中間,接近網絡電視,但不屬《廣播條例》規管。

蘇錦樑強調,流動電視牌照本身有廣闊空間予持牌人發展,有如一條高速公路,但若果持牌人改走另一條路,自然要受不同條例規管。問及會否與王維基直接對話,他推說規管及執法屬通訊事務管理局的工作,商經局不會干預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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