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櫃位辦個別申請」
入境處發言人指出,自去年四月開始,九龍死亡登記處已實施每位輪候人士每次最多可獲發五個籌號的安排,亦按輪候人士手持的授權證明資料數目,派發相應數量籌號。鑑於殮葬從業員或會長時間逗留在登記處,可能較其他個別申請人容易取得籌號,故辦事處已採用死者實名申請和分批發籌安排,並視乎情況預留櫃位辦理個別申請人之申請。
就陳女士的投訴,入境處發言人強調,所有登記手續均按籌號先後次序辦理,亦無設立專用櫃檯處理殮葬從業員申請,而事發當日有關殮葬從業員已在較早時段取得籌號,並在完成手續後重新排隊領取籌號,做法並無違反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