艷女秦嘉儀失蹤兩年半懷疑被殺及毀屍滅迹案,警方日前拘捕她的男友,控以謀殺及防止合法埋葬屍體兩罪,被告昨解往觀塘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控方透露被告與警方的十次會面中,均無作出招認,故現階段只靠環境證供起訴他。法庭將案押後至四月廿九日再訊,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及諮詢法律意見,期間被告繼續收押看管。據悉,女死者居住淘大花園的閉路電視,曾拍到被告推着一輛放了大型尼龍袋的手推車離開大廈。
四十歲被告陳文深,報稱無業,在控罪書上的國籍是美國籍,報住在九龍塘一個豪宅單位。他被控於一一年十月六日,在牛頭角淘大花園E座某單位內謀殺卅三歲女子秦嘉儀,及在同日同地防止合法埋葬秦嘉儀的屍體。
庭上所見,在犯人欄內的被告外貌斯文,雖然面對的被控以嚴重的控罪,但他應訊時表現平靜,毫無緊張神色。控方另在庭上指,被告與死者屬男女朋友關係,事發時死者居住的淘大花園E座大廈之閉路電視,曾多次拍得被告出入大廈內;而死者自一一年十月五日失蹤至今,屍首亦未尋獲。
裁判官一度詢問控方:「咁點解告謀殺,有咩證據?」控方回應指,被告的確在連續十次與警方的會面中皆無招認過,惟控方憑環境證供而提出起訴。
據悉,死者事發時獨居淘大花園E座,該大廈的閉路電視拍到她在一一年十月五日最後一次進入大廈。而被告則在翌日獨自進入該大廈後,即晚離開;至十月七日亦拍到被告早上再進入大廈逗留約卅分鐘,之後推着一輛放有大型尼龍袋的手推車離開。被告在十月十日更偕裝修工人再進入大廈,之後兩日也拍得多名裝修工人搬走單位內的傢俬雜物等。
而警方至一二年一月十六日收到死者從內地來港兄長報警指死者失蹤,始展開調查,最終在前日上門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KTCC 1302/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