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官識被告 照開庭

英格蘭球隊樸茨茅夫前班主、本港印度裔富商巴爾拉姆.錢禮(Balram Chainrai),疑遭聘用多年的本港女秘書挪用戶口,十年來共被盜取超過四千萬元,其中一千四百多萬元是女秘書涉訛稱獲他授權申請附屬卡,並於六年間消費的簽帳。涉案女秘書被控十項盜竊及九項欺詐罪,昨於東區法院提堂,而恰巧案件昨由事主的胞姊、東區法院主任裁判官錢禮(Bina Chainrai)審理,而她更坦言與被告相識。

被告唐詩喬,四十歲,現報稱無業,她與家人同住荔景公屋。其代表律師昨日先旨聲明,得悉案中事主為錢官胞弟,但辯方不會反對由錢官處理。錢官一度亦覺得要避嫌,但控方表明昨日純粹申請押後案件,亦不涉批准保釋等仲裁,錢官遂同意繼續處理。被告昨暫時毋須答辯,案件獲准押後至五月十六日再訊,以候警方進一步調查及徵詢律政司意見。錢官批准被告以現金三萬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

冒簽支票 擅自沽股

據悉,被告事發時為事主的秘書,她自九五年起替事主工作。控罪發生於○一至一○年間,被告被指分別從事主不同的信用卡戶口及以冒簽的支票盜款,又向銀行偽稱獲事主授權申請附屬卡並簽帳消費,以及擅自替事主沽售股票,甚至騙他付錢為其信用卡簽帳作擔保。

被告被指在十年間於事主十張白金信用卡及附屬卡的戶口內,先後盜取逾五百萬元,另被指於○二至○四年,四度向銀行訛稱是事主親自或授權申請信用卡及附屬卡,並在六年間用來簽帳消費逾一千四百五十萬元。

控罪亦指,被告在○九年八至十月間,訛稱獲事主授權而沽出他在證券行內的二百多萬股股票,並將錢存入她一個偽稱獲事主授權開設的戶口內,涉款逾九十萬元。此外,被告亦被控在○八至一○年間,以五十五張看似由事主簽署的支票,在事主的戶口提取共一千一百多萬元,她甚至在○八至○九年間,向事主訛稱銀行要求她就其信用卡簽帳提供現金擔保,令事主給她七張共九百萬元的支票。

案件編號:ESCC 96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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