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行啲垃圾一路跌,仲有大陣臭味飄出嚟,真係好難頂,我仲見到佢冇掛車牌,淨係車身印住食環署承辦商個名!」張先生近日駕車駛經大角咀海輝道時,發現一輛食環署外判商的垃圾車未有掛上車牌即在路面行駛,而尾蓋亦未蓋上,嚴重影響其他駕駛者。
食物環境衞生署發言人指出,承辦商旗下的垃圾車均會於垃圾斗上方掛上車牌,負責當日收集垃圾的司機承認當天在大角咀區內收集垃圾後忘記放下車斗尾蓋,該署會按合約規定跟進及處理。發言人續說,現時食環署及外判承辦商的所有垃圾收集車已採用完全密封式設計。
警方發言人表示,根據《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汽車登記車主須把登記號碼展示在汽車車頭及車尾,如汽車未有展示該車輛的登記號碼,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允許他人駕駛或使用該車輛,如有違反者,最高可處罰款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