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餅店倉務員聲稱為患癌妻子籌措醫藥費,去年尾凌晨帶同鐵筆、燒焊機等工具,到灣仔一間銀行圖強行撬開櫃員機偷錢,他更用五呎長、十呎闊的紙皮作屏風遮擋,因觸動警報系統,引來警員到場。雖然他「死撐」訛稱在修理櫃員機,但因未能講出維修公司名字而遭警員識破拘捕。被告昨在區院承認一項爆竊罪,被判監十六個月。
辯方求情稱,被告藍雙紅(三十九歲)的內地妻子去年底被驗出患有子宮頸癌,需高達廿萬元人民幣的醫藥費,被告遂向財務公司借款六萬元。
另外,連同兼職洗碗的收入,被告月入僅約一萬元,卻要供養妻兒和年近八旬的母親。由於被告不停被財務公司追數,才以身試法。但法官判刑時質疑被告為妻子籌措醫藥費的說法,指被告向警員稱因投資「損手」才犯案,並無提及患癌的妻子,故認為被告是為「賺快錢」犯案。
案件編號:DCCC 82/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