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金:請批鬥他人者自省

《明報》編採人員以「明報員工關注組」之名,對剛到任的首席執行總編輯鍾天祥「政治審查」,並將內容公開,變相進行輿論審判。其中一問是,要求他交代是否支持平反六四。鍾天祥沒有回答,「關注組」改為質問可否繼續把六四事件周年紀念做頭版報道,鍾回應說,要看專題項目的新聞價值。

上述的答案,顯然未能通過「政治審查」,「關注組」因而表示震驚及非常不安,進而要求管理層簽署實踐新聞自由約章。

問題是:支持平反六四屬私人政治立場,跟實踐新聞自由何干?記者以私人身份參加六四燭光晚會,唱過歌、喊過口號之後,然後回報館寫稿,並將其刊於頭版;儘管行動完全自由隨心,但是否符合新聞從業員客觀報道的行業守則?

新聞機構高層在選擇新聞頭條時,若不是以專題項目的新聞價值來取決,難道應以個人的政治立場為先?若六四紀念活動舉行當日,日本與中國因釣魚島問題,發生涉及人命傷亡的海空軍事衝突,新聞頭版是否仍須硬性留給前者;又或者廉署調查經年之後,同日公布決定起訴貪曾受賄、行為與公職人員不符,新聞價值會否不比六四紀念更值得佔據頭版位置?那麼,鍾天祥的回答,又有何值得一眾正路新聞工作者震驚不安?

看來「明報員工關注組」中人,應重返學堂,温習一下他們施於準老總的手段,跟文革期間紅衞兵批鬥異己手段有何分別;又或者重讀傳理系,搞清楚新聞工作者與政客角色的不同之處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