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華懋集團旗下位於紅磡的華懋紅磡商業中心,疑被租戶將上址改裝成無牌賓館。該中心的大業主早前入稟高院控告租戶違反租約,將上址擅自改建及違反入伙紙所規定的用途,要求頒令收回上址及索償。原告以被告拖延審訊為由,昨向法庭申請簡易判決,法官聆聽雙方理據後押後裁決。
原告輝翔置業有限公司,是涉案在紅磡漆咸道北的華懋紅磡商業中心(下稱中心)之業主;被告潤福(香港)實業有限公司。原告昨陳詞指被告一方屢次藉詞轉律師及加入新證據,令審訊一再推遲。
被告反駁指,已為賓館花費千萬元裝修改建防煙門等,以符合建築條例有關標準,但原告卻指被告改動防煙門屬違規,欲強行中止租約是不合理。被告又指雙方簽租約時已有協議,原告是明知及同意被告經營賓館,故有責任協助被告在地契上申請改變用途。
案件編號:HCA 855/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