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恒基地產集團主席李兆基早前計劃捐出元朗馬田壆地皮予房屋協會興建資助房屋,但佔有部分地段的一名花農拒絕交出約五萬平方呎農地,遭恒基旗下公司入稟要求收地,花農則申請逆權侵佔。恒基一方昨在區院指花農反申索不會成功,申請直接判勝訴的裁決,獲法庭批准,判恒基一方可收回農地,理據則稍後以書面下達。
本案原告是Lung Cheung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是恒基旗下公司,首被告陳業生(譯音)及次被告陳偉明(五十四歲),涉案農地由陳偉明佔用,他昨日出庭應訊,被判敗訴後他未有正面回應會否上訴,對於一家五口日後的安排,陳謂:「踎都無得踎,搬都要有錢嘛!」恒基發言人回應指不會即時收地,繼續與陳偉明協商,找尋一個雙方都接受的合理方法。
案件編號:DCCJ 2576/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