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將打擊水貨活動的「戰線」由走私層面擴大至銷售層面,昨起實施新例,打擊「港貨店」售賣水貨行為,一旦發現有商舖售賣走私入境的水貨,除即時沒收貨物外,更會加重罰則,取消罰款三萬元的罰款上限,施加相等於檢獲貨值最高三成的罰款,令條例更具阻嚇性。廣東省當局更鎖定「網上代購」為新的水貨銷售渠道,海關等相關部門正研究如何加大打擊力度。
內地近年湧現不少「港貨店」,售賣奶粉、日用品等各類型由水貨客走私至內地的港貨,逃避關稅,也因水貨客的搶購行為,影響了本港市民的生活,激化中港兩地矛盾。廣東省為打擊售賣走私水貨問題,昨日起實施《廣東省反走私綜合治理條例》,是內地首部反走私綜合治理的省級地方性法規。
以往,內地當局在商品流通領域查獲經營無合法來源證明的進口商品(即水貨),罰則為「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但罰款不得超過三萬元。
昨日實施的新例,罰則加重,一旦發現售賣水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會即沒收有關商品及違法所得,並需處以有關商品貨值兩成以上、三成以下罰款,不設罰款上限。
雖然內地出新招打擊水貨活動,但近年冒起的網上代購方式又帶來了新問題,廣東省海防與打私辦副主任孫曉和前日坦言,網購已成新的購買水貨渠道,貨品類型包括各種商品甚至毒品,當地海關及口岸各相關部門正研究加重打擊。
孫又指,廣東的省級反走私指揮中心應可在今年上半年建成,屆時省、市、縣的監控站可透過互聯網絡共享訊息,對重點區域進行全方位及全時段控制。
另外,有讀者投訴聲稱,其內地朋友前日傍晚經羅湖入境內地,因拖着篋需經安檢通道排隊過內地海關,負責的關員竟逐一搜查行李,令輪候時間大增近一小時,一旦搜獲嬰兒配方粉更每罐收取十五元,但有關方面未有交代款項是稅款抑或罰款,質疑內地是否有新政策但未公開公布,抑或有人擅自執法。記者昨曾致電深圳海關了解情況,但電話一直無法接通。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