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四驅車疑私貼消防徽章,掀扮消防車博免抄牌疑雲。 昨晨十時許,一名自稱任職消防員的姓李男子,行經深水埗大南街與欽州街交界,發現一輛四驅車停在貨車泊位,有途人圍在車頭前拍照,他好奇下上前查看,發現車頭擋風玻璃貼有一張消防處徽章。李指該徽章原本應貼在消防帽上,如有損毀亦須取返局內換取新一張作替換,不應流出市面,他懷疑有人從不明途徑取得徽章並貼在車上,圖扮消防車以防止被炒牌。四驅車其後由司機駛走。
記者將有關相片轉交消防處了解,該處發言人表示,該車並非消防處車輛,至於徽章是否確為處方徽章,以及貼紙是否屬消防處所有,處方會作出跟進。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如有關徽章確實屬於消防處所有,但被人員私自張貼在自己的車上展示,人員雖未屬違法,但如未能提供合理解釋其張貼原因,或需接受紀律處分;如有關徽章為複製品,並以冒充消防車為張貼目的,則張貼者會干犯展示虛假文書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