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局:無科學根據
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發言人證實,現時共有四家流動網絡營辦商獲批准在上址裝設無線電基站,為該區提供流動電話或數據服務。發言人強調,已就相關基站的輻射安全問題諮詢衞生署,並採用國際非電離輻射防護委員會所建議的非電離輻射限值作為批核準則,而現時亦無充分科學證據顯示符合標準的基站會對市民健康造成不良損害。
發言人續指,倘承辦商使用未獲批的基站,有可能違反電訊牌照條款,初次最高可被罰款港幣二十萬元。如市民對基站的電磁輻射安全有疑問,亦可與通訊局聯絡,該局會派員進行實地測量,確保基站符合輻射安全的技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