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持雙程證來港的內地女博士生,於上月經羅湖入境時,在e通道與兩名排隊過關的市民口角,她竟涉嫌拿出胡椒噴霧噴向兩人,結果當場被捕。她被控無牌管有槍械及發射槍械而其方式相當可能傷人共兩罪,昨在粉嶺法院再提堂。被告毋須答辯,辯方申請更改保釋條件,希望法庭批准她可以離境,以便返回深圳大學完成博士論文,但被裁判官拒絕,案件現押後至四月八日再訊。
卅六歲被告李霞已婚及育有一女,並報稱是家庭主婦。控罪指,她於今年一月十一日,在羅湖邊境管制站e通道管有一支胡椒噴霧劑,以及於同日同地發射一支胡椒噴霧劑,而其方式相當可能傷害任何人的安全。
被告早前提訊後,獲准以五萬元保釋候訊,但期間不准離開香港。辯方昨指被告必須回去深圳大學完成博士論文,故向法庭申請更改保釋條件,希望批准她可以離境返回內地。辯方稱,被告在兩年前已要呈交論文,惟她當時正懷孕而要申請延期,她剛向校方查詢,得悉今次不可以再延期。
裁判官指被告上次提堂表示可不離港,質疑她為何突作申請。辯方說被告當時不了解保釋條件。裁判官表示,被告涉用胡椒噴霧噴向兩人,控罪嚴重,因此拒絕辯方更改擔保條件的申請。
案件編號︰FLCC 203/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