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警會促檢討處理櫃機拾款

【本報訊】繼一對好心夫婦將櫃員機款項交給警方被「當賊辦」後,另有好心市民因此遭警員「找上門」指涉及櫃員機竊款案,但因不在家,其鄰居亦被拍門,好市民最後哭着向區議員求助。監警會指櫃員機失款案與路不拾遺案不同,前者可憑銀行閉路電視尋找物主,建議警方檢討現行機制,即三個月後毋須將款項交還拾獲者,亦毋須刊登報章尋找物主。

另一良民遭警「當賊辦」

市民李小姐昨致電電台,指其一名鄰居亦曾在櫃員機拾款後被「當賊辦」經驗,當事人將拾獲的五百元交給巡警,三個月後獲通知取回款項,惟年多後,有警員突然登門調查,但當事人因外出工作不在家,「結果警員向ABCDE住戶逐家拍門」,並公告天下,指當事人涉及櫃員機竊款案,當事人感到委屈,哭着向區議員求助,最後獲力證是良好市民,事件才告終。

監警會秘書長朱敏健表示,監警會獲悉多宗類似案件發生,拾獲者與物主往往於不同時間及不同警署報案,結果因兩者電腦沒有聯繫,令警方較難配對。

三個月後款項不予拾獲者

部分個案的報案時間曾相差數星期甚至兩個月,而報案警署分別是中環及天水圍,建議警方檢討現行處理機制,包括涉款五千元以上,毋須在中英文報章尋找物主,亦毋須於三個月後將款項交還拾獲市民,因警方可憑銀行閉路電視尋找物主。

另警方將於下月中發出新指引,市民辱罵警員致妨礙執法,警員可經過口頭勸喻及警告,若仍然無效可控以阻差辦公等罪名。保安局局長黎棟國指,新指引有助警員在執法時以更專業、持平方式處理市民不合作態度。朱敏健指,下周四將聽取警方講解,他指市民的反應較以往激烈,明白警員不滿,期望新指引有助減輕警員的壓力,同時改善警民關係,亦希望警方考慮公開部分指引內容,以釋除公眾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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