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報章天天惡意罵我,或肆意醜化、扭曲我篤信之事,我拒絕再買此報讀此報,乃最自然不過之事,跟妨礙新聞自由沾不上邊;全因報章認為作偏頗失實報道、選擇充當政治勢力喉舌乃新聞自由,不以為然的市民拒絕購買、閱讀,屬基本人權自由。
若我是廣告商,報章天天惡意罵我,或肆意醜化、扭曲我相信之事,於是停止在該報刊登廣告乃最自然不過,絕非妨礙新聞自由;皆因報章有決定編採方針自由,但同理,在自由經濟社會,我的錢怎樣花,屬個人絕對自由。
報章廣告收益下降,後果由誰承擔?決不能只由報章老闆承擔,因為老闆在編輯自主原則下,不能干預編採方針;因此,若編採方針影響報章收益,全部編採人員必須共同承擔。如何承擔?減人工、減福利,甚至失業,但那群煞有介事關注報社更換總編輯的編採人員能做得到嗎?能實實在在拿出風骨來捍衞開口閉口高舉的新聞自由嗎?
新聞自由絕非免費午餐。只要有人打出「新聞工作者」牌頭,便擁有「無王管」特權,即使接受外界訪問,所屬新聞機構亦不得干涉,公開說甚麼寫甚麼,包括對公司作出全無根據指控,公司亦無權過問。但一言一行的後果,卻要由公司或老闆承擔,這是新聞自由,還是對公義的粗暴扭曲?
市民若有風骨,應身體力行,付鈔買報、訂閱收費節目;但千萬別嫌貴,只有這樣才能讓無廣告新聞機構的編採人員獲合理生計,毋須捱窮捱餓,但你做得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