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民主政制是殖民式的歷史發展結果,而歐洲的民主在黑暗時代中斷了希臘、羅馬體制後,卻是游牧民族割據的歷史後果。
羅馬體制瓦解後,東羅馬帝國偏居一隅,有點像中國歷史上的南宋,實力更不如,只回復到希臘城邦的規模。歐洲大地是各種游牧民族馳騁之所,像日耳曼各族瓦解羅馬中央與省的政體,驅趕拉丁民族與凱爾特人,佔據絕大部分的羅馬帝國領土;其後還有從東亞、中亞來的多波游牧民族入侵潮,如匈奴族、伊朗族、斯拉夫族、突厥族等,及來自北歐的維京人,最後便是蒙古族的佔據東歐。
入侵的游牧民族政權與羅馬中央集權的帝國有着根本的分別:後者近似中國在秦漢以後的中央集權政體;前者則是入侵的游牧民族對原來農耕社會的武裝割據。割據的武裝游牧民族在數目上少於本地農耕居民,因此採取封建制、分層統治,地方自主權極大,中央難以集權。因此,其後的神聖羅馬帝國實質是中央虛位的政治聯盟體制,相近於中國在春秋戰國時代的周室,歐洲只有到拿破崙才差不多統一,卻為時不長。通過國與國或封建領主之間的戰爭產生的兼併,在歐洲從來未達到中國秦漢以後的大一統。中國也有游牧民族入侵,造成五胡十六國一類的武裝割據,但總是被中國大一統政治體制所融合、消化掉,最突出的例子是大清。
歐洲分封割據,自然使商人和城市有獨立發展的機會,這也是歐洲民主、地方自主的基礎條件。這些條件,中國則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