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黑錢百億內地女棄保潛逃

持雙程證的年輕內地女子捲入一百億港元洗黑錢案,她在裁判法院提堂後被還押,但她其後卻成功向高院申請保釋,法官准她以現金三千萬元及人事一千萬元擔保,結果她最終棄保潛逃,案件昨日在荃灣法院再提訊時,法庭下令沒收其所有保釋金,並發出拘捕令將她緝捕歸案,至於會否充公其擔保人的一千萬元人事擔保金,裁判官押後至下月十九日處理。

年僅廿二歲的內地女子趙丹娜(被告),首次提堂時被控一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財產罪名,暫時毋須答辯。控罪指,她於前年十二月六日至廿一日期間,處理一筆在中國銀行戶口內共八百萬港元的財產,而該財產為已知或相信可公訴罪行的得益。

案件昨日提訊時,法庭保安員在庭外多次呼叫被告的名字,但卻沒有回應。控方透露被告將面對八項控罪,涉及八個銀行戶口,涉款達一百億港元。控方指被告如沒有出庭應訊,控方則未能作進一步起訴,因此暫將控罪交予法庭存檔。

原遭還押 高院准保釋

控方指被告於去年六月還押,直至十二月廿七日在高等法院獲批准保釋,保釋條件包括,被告個人須提交三千萬元保釋金,而她的兩名擔保人亦須提供合共一千萬元人事擔保,當中每人須先交出一百萬元現金存於法庭。此外,被告在候審期間不准離港,以及須住在其中一名擔保人的居所。

控方續指,被告在今年一月七日沒有到警署報到,控方至今未能聯絡她,擔保人亦無法找到被告。由於被告缺席聆訊,故控方申請充公她交出的三千萬元保釋金。另外,控方向法庭申請拘捕令緝拿被告歸案。

千萬人事擔保亦恐沒收

裁判官批准兩項申請,撤消其擔保,至於會否充公案中兩名擔保人已交出的二百萬元現金,以及他們是否要交出餘下共八百萬元人事擔保金,裁判官則下令將案押後至三月十九日再處理,屆時兩名擔保人須到庭應訊,法庭亦會將傳票送達二人的住所地址。

案件編號︰TWCC 121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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