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個月170宗外傭簽證被拒

【本報訊】中介公司及外傭合謀「博炒」和「跳工」個案疑有上升趨勢,紡織及製衣界議員鍾國斌昨日在立法會提出口頭質詢,表示當局會否檢討及修訂《入境條例》,如嚴格規定外傭和僱主提早解除合約或合約屆滿時,外傭必須在十四日內直接返回其原居地。保安局局長黎棟國表示過去七個月,當局共收到四萬宗外傭工作簽證申請,當中有一千三百七十二宗懷疑「跳工」申請,入境處就以上個案作詳細審查後拒絕當中一百七十宗申請,而自願撤銷或不獲跟進的申請則有一百五十八宗。

研加強監管中介公司

黎棟國強調,入境處有嚴格機制處理外傭到港工作申請,對於曾違規「跳工」或有不良紀錄的外傭,入境處或會考慮拒絕對方再來港工作的申請。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則指,自從有外傭懷疑受虐事件發生後,政府正考慮進一步完善對中介公司的監管,例如規定中介公司不可涉及借貸活動,以及中介公司有責任不時與首次來港的外傭保持溝通等,去年合共有六間中介公司因違規經營被定罪或吊銷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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