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皇發女兒擁地股權
本案原告曾鳳英,被告則為有關地段的註冊業主富安國際有限公司。資料顯示,被告公司於○六年購入該地段,其股東包括鄉議局主席劉皇發的女兒劉麗芬及其夫婿黃汝坤,以及劉皇發另一女婿余漢坤。
現年八十二歲的曾婆婆在入稟狀稱,她於一九五七年與劉姓丈夫結婚,婚後育有兩子三女。七十年代初,丈夫為朋友陳寶忠在下白泥村找到一幅地,陳便在該地種菜並建屋居住。到七四年丈夫病逝,曾婆婆獨力帶着子女,幸得到陳好心收留,之後兩人成為伴侶,陳在九五年去世後,她一直居於上址至今,卅八年來從無被地主或其他人干涉,故要求法庭確認她根據《時限條例》已取得地段業權。
案件編號:HCA 274/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