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斥無牙老虎促檢討
屋宇署發言人證實,早在○七年已得悉上址平台有僭建物,根據當時政策,已向有關業主發出警告通知,並將資料送交土地註冊處(俗稱釘契),有關警告通知只會在業主清拆僭建物後方予以注銷。
不過,自二○一一年政府修訂執法政策後,已擴大須優先取締僭建物的涵蓋範圍。該署會向該大廈所有須予以取締僭建物業主,包括上述平台業主一併發出清拆令,要求拆除僭建物。
「一年又一年,僭建物始終都未拆,屋宇署真係名副其實嘅冇牙老虎!」陳小姐認為屋宇署必須盡快檢討執法成效,並跟進改善處理方法,考慮提高罰款,增加執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