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女教師在一二年間於香港航海學校擔任英文科主任時,涉嫌向考試評核局呈交虛假的學生高中文憑試英文科口語校本評核之評分紀錄表,有關學生表示並未參加表上所述的評核考試,更遭人在表上冒簽。女教師事後被廉政公署控以一項使用虛假文書及兩項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罪,案件昨於東區法院開審。
卅四歲被告謝凱琳,被控於一二年四至五月間向考評局,呈交三份香港航海學校學生的中學文憑試英文科口語校本評核報告及副本。考評局評核發展部英文科經理陳勁昨日供稱,航海學校於一二年三月透過互聯網平台呈交該屆卅五名參加文憑試考生的上述評核分數。其後因考評局接獲投訴,他遂親自到學校調查,要求身為英文科主任的被告,出示有關各學生的詳細評核報告。
他表示,局方要求學生須被告知相關的評核結果,因此要求老師及學生要在報告上簽名。他憶述當時被告只出示部分的評核報告,並要求稍後透過電郵補交。當時局方發現其中廿四名考生未獲參加小組討論形式評核的機會,被告解釋因學生須參與不少訓練活動,故難以集齊進行小組討論評核。
其後有三份由被告呈交的評核報告及副本被指屬虛假,其中一名涉案考生朱煒健供稱,被告所呈交報告指他在一二年三月十二日及五月三十日,曾分別參加過個人短講及小組討論兩部分的評核,但朱表示是遭人在報告上冒簽,他在該兩日沒有接受過評核及考試。
案件編號:ESCC 3989/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