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六成食品營養標籤唔合格

【本報訊】「1+7」食物營養標籤推行多時,但消委會最新研究發現,逾六成預先包裝食物的營養標籤未符《業界指引》,大多數屬於字體細小,其中有英文字母的高度只有零點四八毫米,須用放大鏡才能看得見!食物安全中心警告,若業界仍不跟進改善,不排除將來會立法規管。

消委會首次與食安中心進行營養標籤可閱性研究,評估業界有否跟從食安中心於二○一二年制訂的《製備可閱的食物標籤業界指引》(《業界指引》)建議。

食安中心評估小組檢視了一百款包裝較小的預先包裝食物,包括餅乾、小食脆片、罐頭、麵包、蛋糕、飲品、牛奶及乳酪的樣本,發現多達六十三款被評為未能符合相關《業界指引》建議,當中五十一款標籤上的英文字母或中文字大小均不符要求。

字體細到要用放大鏡

其中一個「四洲甘大滋餅乾條」樣本標籤英文字高度僅零點四八毫米,中文字亦只得零點九一亳米,沒有放大鏡幾乎無可能看得清楚。

其餘不符指引樣本,包括蛋糕的標籤印在反光的包裝紙上、字體脫色致文字脫落,亦有鮮奶樽蓋上的標籤不完整、餅乾標籤張貼位置難以發現等。

食安中心首席醫生楊子橋(風險評估及傳達)認為,六十三款未能符合《業界指引》的預先食物包裝,大部分都有改善空間,建議業界採取適當印刷技術印製營養標籤,注意打印設備、紙張、字款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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