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最後建議

1.新的長遠房屋策略應以供應為主導,新增供應應以公營房屋佔多

2.未來十年總房屋供應目標為470,000個單位,公私營六四比,房屋需求推算每年更新

3.房委會繼續為合資格的長者提供配備適當而可負擔的出租房屋

4.改善配額及計分制,年逾45歲申請公屋獲額外分數令他們較早配屋,逐步推展至40及35歲申請人

5.積極物色土地,在現時新居屋產量目標上興建更多居屋,每期居屋均預留10-20%或30%予合資格單身人士以增他們購買居屋的機會

6.為居屋單位及其他資助自置居所計劃白表申請者設定入息及資產下限

7.平均三年上公屋目標可能短期偏離,但仍應盡力維持此一目標

8.定期檢視配額及計分制下申請者的入息及資產,剔除不合格者

9.考慮進一步檢討及更新富戶政策

10.給予寬敞戶免租期,作為他們遷往細單位的誘因

11.增加資源打擊及偵察濫用公屋個案

12.私營機構多參與發展資助房屋,可參考過往的私人機構居屋及混合發展計劃

13.港府繼續批地予房屋協會發展房屋項目

14.市區重建局在未來房屋項目中增加中小型單位比例

15.港府繼續精簡房屋發展流程

16.未來新市鎮以綜合發展模式發展成自給自足的社區

17.房委會考慮由非市區的屋邨開始逐步放寬現行公屋編配標準,提高公屋租戶居住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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